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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陕县毒杀44只白天鹅者被判重刑

1999-08-12 来源:光明日报 记者 郑北鹰 我有话说

本报北京8月11日电记者郑北鹰今天从国家林业局获悉:河南省陕县44只白天鹅被毒害案件终审结案。

据悉,被告人赵石狮、朱中平于今年初在河南省陕县火电厂北面的黄河滩草丛中,先后投放过4次剧毒农药呋喃丹,导致我国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白天鹅中毒44只,其中有27只白天鹅经抢救无效死亡。

河南省陕县人民法院依据我国有关法律,认定上述两名被告犯罪情节属特别严重,经依法审理,以非法杀害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,分别判处被告人赵石狮有期徒刑13年,剥夺政治权利3年,并处罚金2万元;判处被告人朱中平有期徒刑12年,剥夺政治权利2年,并处罚金1.5万元。陕县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。案件宣判后,对这一地区许多曾有过乱捕滥杀野生动物行为的人产生了强烈震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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